各相關醫(yī)用耗材生產(經營)企業(yè):
根據《關于開展醫(yī)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的通知》(鄂公采藥發(fā)〔2022〕4號)文件要求,現對企業(yè)申報的“主動申請降價”和“價格聯動”醫(yī)用耗材產品予以公示:
一、公示時間
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7月29日。
二、公示內容
截至2022年7月26日,企業(yè)在省藥械采購平臺按“主動申請降價”和“價格聯動”要求申報調整掛網價格(含企業(yè)自報價)的醫(yī)用耗材產品(明細表詳見附件1)。
三、申投訴
公示期間,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,相關企業(yè)可通過“網上辦事大廳”-“申投訴”提出質疑和申投訴,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應完整、真實,上傳附件內容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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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(省政府采購中心)
藥品器械采購處
2022年7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