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關單位:
按照我中心的工作安排,現將部分進口體外診斷試劑產品變更代理商的情況予以公示。具體如下:
血糖試紙(注冊證號:國械注進20172402174)和血糖試紙(注冊證號:國械注進20172400577)的代理權由強生(上海)醫(yī)療器械有限公司變更為萊弗仕康(上海)醫(yī)療器材有限公司。
一、公示時間
公示期5個工作日,自2020年?5月7?日至2020年?5月12日。
二、質疑方式
對公示的更新信息有異議的,請于公示期內,由被授權人攜帶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》和書面質疑(或投訴)材料,加蓋公章后一并遞交至我中心。請質疑(或投訴)企業(yè)務必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,不得惡意投訴,否則按提供虛假材料處理。
三、受理時間
公示期間內受理企業(yè)質疑(投訴)材料(節(jié)假日除外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受理地址
長春市南關區(qū)人民大街9999號,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層703室。
五、聯系電話
0431-81866951、81866952
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2020年5月6日